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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上半年獎學金甄選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金佑苓校聘助理員

獎助學金名稱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上半年獎學金甄選

送件方式

申請學生自行送件

申請期限

115年4月15日起至115年5月15日

掛號寄件地址

812402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3號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處 收

備註:申請115年度上半年獎學金甄選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學制

(不含在職專班)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V(3年級以上)

V

V

成績

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前兩學期操行平均成績

80分以上

未有小過(含)以上處分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

戶籍地

具中華民國國籍。

其他

1.理工相關科系(以造船、輪機、電機、機械、海洋工程及資訊科系尤佳)。

2.多益成績600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申請應附文件

1.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書1份(如附件第4頁)

2.2吋大頭照1張(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裁切後黏貼於附件指定位置)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裁切後黏貼於附件指定位置)

5.113-2學期及114-1學期成績單各1份或歷年成績單1張(檢附歷年成績單者請用螢光筆標示113-2及114-1學期成績)

6.語文能力證明、個人證照、獎狀或其他能力證明資料

7.檢附3個月內之體檢資料1份

其他資訊

給獎金額

(學士生)每學期新臺幣60,000元;(碩士生)每學期新臺幣90,000元;(博士生)每學期新臺幣120,000元

名額

全台共40名

注意事項

1.獲獎者義務:暑假期間應至公司實習,每領取1學期獎學金,須實習1個月(得累計),畢業當學期領取獎學金免實習,實習期間依本公司「儲備工程人才實習與留用要點」發給實習津貼,不足1個月者按比例計發;若需服兵役,則應於役畢1個月內報到。

2.申請獎學金續發時,除檢視學業及操行成績外,尚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1) 請領時間前一學年曾修習船舶、離岸風電等海洋產業相關課程,成績達80分(含)以上

(2)請領時間前一學年曾發表與船舶、離岸風電等海洋產業相關的小組 報告、個人報告、專題或論文。

(3) 請領時間前一學年為參與公司研究發展計畫小組成員,及參加公司 當年度研發專題定期成果報告會。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相 關 網 址

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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