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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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115年度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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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sport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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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線上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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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生自行送件 |
申請期限 |
115年5月11日起至115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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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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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學生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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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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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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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114-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 |
114-1學期操行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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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分以上 |
8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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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個人參加各縣市級(含)以上運動會或錦標賽,田徑、游泳種類所創造之優異成績。(紀錄締造之規定期限:自民國114(2025)年6月1日至115(2026)年5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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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練獎(紙本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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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凡運動教練長期努力於田徑或游泳運動之教學指導,有優異成果且能提出證明者,請檢具以下文件申請: (1) 指導教學經歷: 請用一頁A4規格紙張敘述,字數及格式不限。 (2) 秩序冊或指導相關證明(附被指導選手之成績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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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推薦方式:除個人申請外,得由中華體總、中華奧會、中華民國田徑協會、中華民國游泳協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或中華台北體育運動記者協會推薦之。 | |||
| 三、特別獎(紙本申請) | ||||
| 申請資格 | 凡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得提出申請: (1)對田徑、游泳之學術、指導方法等,有深入研究或新發現或具實用價值,經 出版著作或發表論文,受到體育界重視者。 (2)對田徑或游泳運動的發展有持續且卓著之貢獻者。 (3)具中華民國籍在國外就讀高中以上在學學生,其田徑或游泳競賽之年度(民國114年6月1日至115年5月31日)最佳成績具國際賽事奪牌潛力,經本會委員會審查通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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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推薦方式:除個人申請外,亦得由中華體總、中華奧會、中華民國田徑協會、中華民國游泳協會、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學會、中華台北體育運動記者協會、或本基金會審查委員推薦之,經體育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票決選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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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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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獎 *請準備以下資料掃描檔,並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 1.學校證明(請於5月29日中午12時前填妥送至學安生輔中心,統一用印完成後會寄學生信箱通知學生領回) 2.114-1學期成績單 3.比賽證明文件(如獎狀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請縮印製A4規格,並選擇最優3件) 4.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5.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 6.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二、教練獎及特別獎 1.申請表 2.個人保護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 3.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4.指導教學經歷(教練獎);申請事由(特別獎) 5.秩序冊或指導相關證明(附被指導選手之成績證明),擇最優三件送件。 請自行掛號郵寄至「10449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96 號 中華嘉新體育獎學金委員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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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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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獎金額 |
新臺幣20,000-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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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大專組(含研究生)全台10名;體育專業組(含研究生)全台10名;教練獎全台5名:特別獎全台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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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大專校院體育運動相關系所、或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公開組學生,應選體育專業組。 2.申請學生獎者請務必於5月29日中午12時前填妥學校證明,並附2-3項紙本資料送至學安生輔中心用印,並於收到用印完成通知信後至學安生輔中心領取(預計最晚於6月8日通知)。 3.申請資料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BZnRztnH8NchwojXj4eKGXf4szLZH281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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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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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