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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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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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https://www.nncf.org/service/subsidy/l13j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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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紙本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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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生自行送件 |
申請期限 |
115年8月3日起至115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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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郵寄地址 |
申請資料請寄至領獎區域(請擇一寄送申請資料) 1.台北總會:105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7樓708室 2.中部分會:404 台中市崇德路一段629號14樓之2 3.南部分會:802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206號6樓之10 4.雲嘉工作站:600 嘉義市東區保建街3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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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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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殊才藝獎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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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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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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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秀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 | 獲個人校內以上比賽前三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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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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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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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優秀獎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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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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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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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114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 |
114學年度操行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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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及學士80分以上 碩士85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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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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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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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清寒獎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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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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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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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114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 |
114學年度操行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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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70分以上 學士6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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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或家境清寒 |
家境清寒者請檢附114年全戶綜合所得歸戶清單及財產歸戶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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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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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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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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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二、自傳或作文1篇: 1.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1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 A4 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2.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 A4 大小列印紙本呈現,以下三個題目擇一撰寫: (1)我和基金會的故事 (2)顏外觀帶給我生命的改變 (3)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穫 三、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及此次申請國中組不需檢附。 四、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五、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六、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 1.特殊才藝獎學金: (1)得獎證明正本或影本 (2)如參加民間單位,獲縣政府舉辦之比賽個人獎項前三名者,請另附報導文章或推薦函(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 2.優秀獎學金: (1)歷年成績單正本或影本1份 3.清寒助學金: (1)歷年成績單正本或影本1份 (2)114年全戶綜合所得歸戶清單及財產歸戶清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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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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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獎金額 |
新臺幣6,0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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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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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請依領獎區域,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提出申請後一周內,電洽或加入受理區域 Line ID 詢問是否有收到資料,並與社工約時間訪談。 2.獎學金得獎名單會於115年10月16日前公布,請到基金會官網做查詢或等待通知。得獎者需於申請區域親自參加頒獎典禮領獎,若本人無法參加頒獎典禮,則應致電該區域承辦人,約定時間於各區分會辦公室親自面談領獎。 3.得獎者義務:需於116年8月底前置基金會完成4小時志工服務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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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至 相 關 網 址 瀏 覽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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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方式:金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ylchin@nc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