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費用補助
發佈者 :
吳洪昌校聘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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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費用補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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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A935A294AE539706&sms=233B2F9EBC054F09&s=6ECD58B2EA6624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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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紙本郵寄申請或至台北服務通平台線上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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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申請人自行送件 |
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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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申請送件地址 (請掛號郵寄) |
110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 收 信封請註明: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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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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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不含研究所、公費生、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及空中大學)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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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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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設籍臺北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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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申請人須於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期間,至提出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且符合非自願離職失業未滿6個月 2.申請人子女未領取其他各級政府之各類就學費用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優待(例如: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金、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等,不予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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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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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正本1份 2.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影本1份 3.最近一次失業認定收執聯影本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1份 4.在學子女115-1學費繳款單及完成繳款證明單之影本各1份 5.戶口名簿影本1份,配偶、子女及申請人不同戶籍者,應併同檢附(申請人如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居留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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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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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獎金額 |
新臺幣1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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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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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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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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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方式:吳先生 分機:049-2910960 轉 2345 電子信箱:archang@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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