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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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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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址 |
https://www.kumota.org/care-detail/scholarship01__1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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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紙本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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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件方式 |
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
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11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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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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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學士班 |
碩士班 |
博士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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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V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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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 |
11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
114學年操行平均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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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
無懲處紀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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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如: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請附導師推薦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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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 |
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大雅區學生需實際居住於該區6個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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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大一新生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 2.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五百分以上。 3.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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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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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資料檢核表」順序排列,並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或膠裝,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不齊者視為無效。 1.檢核表1份 2.第一次申請者請附: (1)校方推薦函:請導師協助同學填寫,並於10月14日前備齊申請應附資料送至學安生輔中心,用印後會再通知學生領回。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剪裁後黏貼於規定位置。 3.申請書1份 4.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書、授權使用同意書各1份 5.3個月內詳細記事全戶戶籍謄本影本1份 6.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115-1註冊章),請剪裁後黏貼於規定位置。 7.社會福利身分證明文件 8.歷年成績單1份 9.獎懲紀錄1份 10.其他特殊表現:社會關懷、專才展現、獲獎紀錄、自薦短影音…等 11.延續申請者請附: (1)前一學年志願服務時數證明(影本) (2)前次獎學金獲獎心得 (3)前次獎學金實際運用情形 12.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請剪裁後黏貼於規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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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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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獎金額 |
(非大雅區)新臺幣80,000元;(大雅區)新臺幣100,000元 (分上、下學期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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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
全台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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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獲獎者須每學期完成20小時志願服務,其中4小時於基金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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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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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聯絡方式:謝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jvcha@ncn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