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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謝竺韻校聘組員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臺中市雲田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

相關網址

https://www.kumota.org/care-detail/scholarship01__114/

申請方式

紙本申請

送件方式

學安生輔中心彙整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10月14日

獎助學金申請資格

學制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V

V

V

成績

114學年學業平均成績

114學年操行平均成績

75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無懲處紀錄者。

經濟弱勢或家境清寒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如:社會局、鄉鎮市區公所、里辦公處或學校(請附導師推薦函)。

戶籍地

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大雅區學生需實際居住於該區6個月以上)。

其他

大一新生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達五十級分以上。

2.四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入學,其加權後統測總分達五百分以上。

3.五專新生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成績,達3A2B(含)以上者。

4.經特殊選才或繁星計畫入學之新入學生。

申請應附文件

請依「雲田乘風飛揚獎助學金資料檢核表」順序排列,並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切勿使用訂書針或膠裝,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不齊者視為無效。

1.檢核表1份

2.第一次申請者請附:

(1)校方推薦函:請導師協助同學填寫,並於10月14日前備齊申請應附資料送至學安生輔中心,用印後會再通知學生領回。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剪裁後黏貼於規定位置。

3.申請書1份

4.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書、授權使用同意書各1份

5.3個月內詳細記事全戶戶籍謄本影本1份

6.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有115-1註冊章),請剪裁後黏貼於規定位置。

7.社會福利身分證明文件

8.歷年成績單1份

9.獎懲紀錄1份

10.其他特殊表現:社會關懷、專才展現、獲獎紀錄、自薦短影音…等

11.延續申請者請附:

(1)前一學年志願服務時數證明(影本)

(2)前次獎學金獲獎心得

(3)前次獎學金實際運用情形

12.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請剪裁後黏貼於規定位置)

其他資訊

給獎金額

(非大雅區)新臺幣80,000元;(大雅區)新臺幣100,000元 (分上、下學期撥付)

名額

全台40名

注意事項

1.獲獎者須每學期完成20小時志願服務,其中4小時於基金會服務。

詳 細 申 請 辦 法 請 相 關 網 址

承辦人聯絡方式:謝小姐   分機:049-2910960 轉 2311 電子信箱:jvcha@nc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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