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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緩徵/延長緩徵/儘後召集申請說明

發佈單位 : 學生安全與生活輔導中心 發佈者 : 林郁嫻校聘助理員

 

一、申請目的及流程圖:在學緩徵/儘後召集申請目的及流程圖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役男有服兵役之義務。有在學事實(完成註冊、選課、實際就學中)之學生(新生、轉學生、復學生、延畢生)須申請在學緩徵,填寫學生兵役調查表。

三、停役、退伍或軍事訓練期滿結訓為後備軍人,後備軍人有接受召集之義務。有在學事實(完成註冊、選課、實際就學中)之學生須申請儘後召集,填寫學生兵役調查表,並繳交身分證退伍令正反面影本至學安生輔中心(可郵寄;或mail掃描檔),未繳交上述資料者將不建檔辦理。

四、學安生輔中心確認填表學生資料無誤後,將建檔,函送縣市政府。各縣市政府辦理核對該生資料,無誤後,將准予緩徵/儘後召集,至該生學程修業年限到期(學士班4年級、碩士班2年級、博士班4年級)或離校為止

五、學生就學時間超過學程修業年限(如學士班5年級、碩士班3年級、博士班5年級)皆為延畢生,須每學期申請在學緩徵延長/儘後召集延長准予緩徵/儘召期限僅有1學期延長時間至當前學期結束,因此至畢業前,延畢生須於每學期開學時重新填寫學生兵役調查表

六、表單連結:學生兵役調查表(在學緩徵/儘後召集適用)

七、在學緩徵、儘後召集須於開學一個月內填表完成,過時不候寒暑假期間,皆不辦理。

八、服替代役者請先詢問自己戶籍所在地公所之兵役單位須備妥哪些文件(學生身分之證明),並自行至戶籍所在地公所之兵役單位辦理在學緩徵/儘後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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