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就學貸款家庭年所得級距公告
發佈者 :
楊崇宏
115-1就學貸款家庭年收入查調結果,已於10月19日公告,並將結果寄至貸款學生信箱。請自行查看。
依據就學貸款資格 家庭年收入120萬以上,若無「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學」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則不可就學貸款
請根據自身狀況選擇下列3項的其中1項處理你的就學貸款:
一、申復
如果你認為這項查調結果(家庭年收入金額)有問題,可以提出申復。
請於11月6日(五)前,備妥本人、父、母、配偶最近1次綜所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至學安生輔中心辦理。
二、提交佐證
如果你符合「有兄弟姊妹或子女」這項條款,請繳交戶口名簿或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影本,
兄弟姊妹或子女已滿18歲者,需另再檢附在學證明(加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或繳費證明、就學貸款證明等),
於11月6日(五)前,至學安生輔中心辦理。
三、放棄
未於期限內提交證明者,一律視同無法提交證明,註銷本學期之就學貸款。請於11月6日(五)前。至學安生輔中心領取繳費單補繳費用。
有意願申復或提交佐證,但是承辦人給的期限有困難者,請來信討論。
完全不回應不處理也不提問,視同默認放棄貸款。
部分同學學生信箱顯然設定有誤無法收信,學生信箱沒有收到請自行來信詢問。
11月9日起發文通知臺灣銀行進行撥款作業,不再受理任何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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