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申請公告
發佈者 :
楊崇宏
一、申請期限
115 年 8 月 31 日(一)起至 115年 10 月 8日(四)17:00 止
二、申請資格
大專校院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
1.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
(1)學士班及五專後2年: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90萬元以下
(2)碩博生及其他: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2.前一年度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3.申請助學金時,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5.非就讀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申請流程
略,請看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申請程序
四、申請注意事項
★戶籍資料注意事項!!
-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須包含本人、父、母、配偶;父母離婚為仍應附上父母雙方戶籍資料。
- 包含詳細記事,省略記事一律退件。
★成績單注意事項!!
- 新生及轉學生免
- 前一學期未修課,採計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
1.弱勢助學金為每學年申請1次,上學期申請,審核通過後減在下學期學雜費。
2.弱勢助學金與學雜費減免及政府機關之助學補助僅能擇一申請
3.轉學生、重考生於同一就學階段相當年級、學期曾申請就學補助者,不得再重複申請。
4.申請後請隨時登入申請系統查看承辦人收件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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